
尊敬的客户:
本行拟新增/修改部分服务收费项目,根据《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》(中国银监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)(2014年第1号)的规定,现予以公示:
收费项目 |
适用客户 |
收费标准 |
项目功能 |
受托资产管理费 |
合作机构 |
按协议价格收取 |
向委托方提供金融资产管理服务,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管理、代收本息、回收款资金归集与转付、协助清收处置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 |
委托贷款 |
对公/个人 |
不低于贷款金额的0.1%/年;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|
甘肃银行接受政府部门、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(或主管机关)核准登记的企事业单位、其他经济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等委托人的委托,由其提供资金,甘肃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、用途、金额、期限、 利率等代为发放、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贷款。 |
??本次公示自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10月14日止,本行将自2025年10月15日起实施上述服务收费项目。如有疑问,请详询甘肃银行各营业网点或96666,感谢您对本行一如既往地支持!
??? 特此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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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?
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 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2025年7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