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尊敬的广西北部湾银行信用卡客户:
为营造良好的信用卡使用环境,保障用户信用卡资金安全,严格落实信用卡资金用途管控相关规定,根据监管部门要求,我行进一步强化信用卡资金流向房地产、投资、生产经营等非消费领域及用于套现等异常用卡行为的管控。现进一步明确我行信用卡资金用途如下:
一、信用卡不得用于房地产领域,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购房/车位款、缴纳房产相关税费、支付其他购房费用等。
二、信用卡不得用于投资理财领域,包括但不限于黄金等投资性贵金属、股票、基金、理财产品或其他权益性投资等。
三、信用卡不得用于彩票类商户交易。
四、信用卡不得用于生产经营领域,如烟草配送、其他批发、支付货款以及经营类税收等。
五、信用卡不得用于偿还贷款或其他信用卡。
六、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其他限制或禁止性领域。
为防范信用卡被用于电信诈骗、洗钱等非法交易,我行将对信用卡溢缴款(信用卡还款时多存入的资金或者存放在信用卡账户中的自有资金)使用及转账情况进行限制。信用卡为先透支后还款的银行卡,不可违规使用,不得出租、出借、出售个人信用卡,或以其他方式交由他人使用信用卡,不得利用信用卡接受他人名下来源不明资金,或通过虚假交易、溢缴款转出、取现等行为转移信用卡内来源不明资金,否则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失和法律责任。
如您将信用卡用于非消费领域交易,可能会导致交易失败,我行将根据监管要求及《信用卡领用合约》、《信用卡章程》对信用卡资金用途进行管理,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醒、降额、限制交易、止付、终止分期、要求提前还款等风险管控措施。为确保您的资产安全,请合理规划信用卡资金使用。请您务必保留与信用卡交易用途相符合的交易凭证,以便我行核实,感谢您一直以来的理解和支持。
广西北部湾银行 ???
2025年7月25日 ??